我的书架是爸爸用木板钉的,不大,但塞满了书。这些书有的是买的,有的是借的忘了还,有的是别人送的。每一本翻开,都能想起一段日子。
最下面一层是小学时看的《草房子》和《窗边的小豆豆》,书角都卷了,封面上有我画的涂鸦。那时候我不懂什么叫好的文字,只知道看故事。曹文轩写油麻地的孩子,我看得入迷,连续几天都在想桑桑后来怎么样了。
中间一层是初一初二买的书。《朝花夕拾》是语文老师推荐的,第一遍没看懂,第二遍才读出味道来。鲁迅写百草园的泥墙根,写闰土月下刺猹,那些句子像刻在脑子里一样。还有一本《人间词话》,是我在旧书摊上淘的,扉页有人写了一行字:"二零零九年春,购于南京。"我不知道这个人是谁,但每次翻开,都觉得我们在隔空对话。
最上面一层是最近在读的。沈从文的《边城》、汪曾祺的《受戒》,还有一本厚厚的《百年孤独》。这些书让我知道,文字可以慢,可以静,可以在一个地方停下来,把一个瞬间写成一整页。
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读书。我说不上来。也许是因为每一本书里都藏着一段别人的光阴,翻开它,就像走进了另一个人的时间。